云南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站、線路命名標準(試行)
云南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
前 言
為加強電力系統調度運行管理,規范保山電網廠站、線路命名,依據有關規程、規定,結合保山電網實際,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由云南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調度中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部門:云南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調度中心。
本標準起草人:林德興。
本標準審核人:晏平。
本標準批準人:寸煒。
本標準由云南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調度中心負責解釋。
廠站、線路命名標準
1 范圍
為加強電力系統調度運行管理,規范廠站和線路命名,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云南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電網內所有廠站、線路命名工作。
保山電網原已投產運行的廠站、線路命名與本原則有沖突時,產權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列入計劃逐步進行整改。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2.1 電網調度管理條例
2.2 電力系統廠站和主設備命名規范 (DL/T 1624-2016)
2.3 云南保山電網電力調度管理規程
3 術語和定義
無
4 職責
4.1 云南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調度中心負責本標準的歸口管理及組織協調。
4.2 各級調度機構按本標準負責對各自調度管轄范圍內的廠站和線路命名。正式命名前,上、下級調度間應作好協調一致的工作。二次設備的命名遵照跟隨相關一次設備的名稱進行命名的原則。
5 內容和方法
5.1 廠站命名基本規則
5.1.1發電廠(簡稱“廠”)、運維操作站(簡稱“運維站”,下同)、變電站(簡稱“站”)等廠、站名稱一般由 2~3 個字組成,如:××變電站,××風電場等。
新廠站選取命名時一般可采用站址所在地地名。同一地區如規劃有多個不同電壓等級的變電站,則按高電壓等級變電站優先選用大地名的原則選擇廠站命名。低電壓等級廠站命名應避讓高電壓等級廠站命名。原則上 500kV 廠站選用地市級地名;220kV 廠站選用縣級地名;110kV 廠站選用鄉(鎮)級地名;35kV 及以下廠站選用村級地名。110kV及以下廠站名稱提倡以行政自然村、河流、山峰、馬路等名稱命名,也可用具有當地特色的名稱命名。廠、站命名工作管理流程圖見附錄 A。
5.1.2 新廠站選取命名時應注意避免與現有廠站名稱同名、同音或諧音,并應按線路命名原則,預先根據該廠站名考慮未來的線路命名是否會與現有運行線路名稱同名、同音或諧音,以防止因廠站名稱或線路名稱發音過于相近而引起工作交流中的誤理解,給電網生產運行帶來安全隱患。同一調度機構調管的不同電壓等級廠站、線路不應出現重名。
5.1.3各單位在編制新廠站項目建議書時應注意新項目名稱與現有廠站、線路名稱不發生沖突,以判斷新廠站名是否合適、可用。
5.1.4 各單位在編制新廠站項目建議書時一般應準備三個及以上待選廠站名,按推薦的優先順序排列,以便在可行性研究審查時能及時確定廠站的正式命名。調度機構按照廠站選址和線路規劃等資料和電網運行情況,提出廠站命名和相關線路命名意見,由調度部門、規劃部門和建設單位共同協商確定廠站命名和相應線路命名,并按此命名開展下一步工作。
5.1.5同一電壓等級及與相鄰電壓等級網絡的廠、站名稱不得完全相同或名稱的諧音完全相似。本廠、站出線對側的廠、站名稱和本廠、站名稱中不得有相同的字或諧音相似的字。同一地區不得有名稱或名稱諧音相似的廠、站。廠和站不得同名。運維站名稱以其所在變電站名稱命名,如:運維站設在××變電站,則該運維站命名為××運維站。
5.2 線路命名基本規則
5.2.1 線路命名前需要掌握的資料
(1)根據可行性研究審查時確定的線路接入系統方案,掌握并落實各條線路規劃接入的具體廠(站);
(2)根據可研報告中廠、站進出線規劃,確定線路是否為單回或雙回(多回)架設;對于兩個廠站間雙回或多回架設的線路能將各回線路命名與具體線路進行一一對應。
5.2.2 線路命名
5.2.2.1 110kV 及以下電壓等級線路命名原則上由線路電壓等級+線路各側廠(站)名的第一個字組成。線路命名工作管理流程圖見附錄 B。
5.2.2.2具體線路命名規則如下:
(1)110kV兩站(廠)之間遠景規劃中僅有一條輸電線路通命名為110kV××線;兩站(廠)之間有多條輸電線路通道時以示區別命名為110kV××Ⅰ回、 110kV××Ⅱ回,依此類推。35kV及以下參照執行。
(2)一般情況下,線路名稱的第一個字優先取有較高電壓等級廠、站名稱中的一個字。
(3)同一電壓等級變電站之間線路名稱的第一個字取規模相對大的變電站(指遠景規劃站內間隔較多、變電容量相對大的變電站) 名稱中的一個字。
(4)同一電壓等級發電廠之間線路名稱的第一個字取裝機容量較大發電廠名稱中的一個字;同一電壓等級發電廠和變電站之間線路名稱的第一個字取電廠名稱中的一個字。如 110kV等殼電廠至110kV 大坪子變間的線路命名為 110kV 等大Ⅰ(Ⅱ)回線;
(5)低電壓等級的發電廠和高電壓等級變電站間的線路,優先將高電壓等級變電站名的第一個字放在前面,如110kV七0七變至 35kV 木瓜山光伏電廠間的線路命名為35kV 七木線。
(6)同電壓等級的變電站和用戶變電站間的線路,優先將變電站名的第一個字放在前面,用戶變電站名放在后面,如 110kV 蒲縹變至 110kV 雙友鋼鐵廠變間的線路命名為 110kV 蒲雙Ⅰ(Ⅱ)回線;
(7)同電壓等級變電站間的線路,原則上將線路斷路器間隔編號中第二位廠站區別碼較小的變電站名的第一個字放在前面,如 110kV 老營變(廠站區別碼為 3)至 110kV 瓦窯變(廠站區別碼為 5)間的線路命名為 110kV 老瓦線;如果線路潮流方向固定,線路命名時也可將電源端站名的第一個字放在前面,負荷端站名的第一個字放在后面。
(8)對于兩個廠站間雙回或多回架設的線路,原則上按電氣一次主接線所對應的起始端至擴建端順序按Ⅰ回線、Ⅱ回線、Ⅲ回線……順序來命名;對于兩個廠站間雙回或多回架設的線路,如可行性研究審查時出現不能將各回線路命名與具體線路進行一一對應的情況,線路命名與具體線路對應的工作可在后期設計階段進行。
(9)用戶變的專供線路可以以對側用戶變的名稱命名,如用戶變名稱為110kV××變,則線路可命名為 110kV××Ⅰ路、110kV××Ⅱ路。如110kV 勐糯變至 110kV 永昌鉛鋅廠的線路命名為110kV 永昌鉛鋅線。
(10)T 接線路的命名:
①對于三或四端 T 接線路:應將 T 接于線路上變電站名的第一個字放在線路名稱的最后,如220kV王家山變至 110kV 青陽變間的線路上T接了 110kV 栗樹園變,該 T 接線路命名為 110kV王青栗線,如附錄 C 所示。
②對于多端 T 接線路:全線路命名按“線路電壓等級+主線路兩側廠(站)名的第一個字+ ‘ T’線”組成;各 T 接線路命名按“全線路名+T 接廠站全名+‘支線’”組成,如附錄 D 所示
5.2.2.3 同一電壓等級及與相鄰電壓等級網絡的線路名稱不得相同或名稱的諧音完全相似,同一線路兩側編號不得相同。如新線路命名與原有運行線路命名可能出現同名、同音或諧音且無法避免的,新線路命名可采用按其中一側變電站名第二個字來命名的方式避讓原有運行線路命名。如原運行線路中已有35kV潞芒線,為避免同名,新建的110kV潞江變至110kV芒寬變線路命名為110kV潞寬線。
5.2.2.4 兩個廠站之間同時有不同電壓等級的線路,原則上低電壓等級線路命名避讓高電壓等級線路命名。低電壓等級線路命名可采用按其中一側變電站名第二個字來命名的方式。如220kV黃龍變至110kV黃草壩變線路命名為110kV黃草Ⅰ(Ⅱ)回線。
5.2.2.5 10kV及以下配網線路命名:
(1)公用線路以該線路經過的主要地名的簡稱(按主要供電區域名稱的簡稱)命名。如:10kV遠征路線、10kV 寶鼎寺線。
(2)客戶線路以供電目標的客戶簡稱(或客戶地名)命名。如:10kV水泥廠線、10kV 機場線。
(3)多回線路名稱相同時,依次用羅馬數字加以區分(命名時不加括號)。如:10kV恒豐Ⅰ回線、10kV恒豐Ⅱ回線。
(4)支線線路命名可選用以下兩種原則之一:
①與所屬線路完整的電氣連接關系命名。如:10kV遠征路線#18桿支線、10kV遠征路線2號戶外開關站01A開關支線(戶外開關站出支線);若某一桿塔有兩條及以上的分支線,支線名稱分別命名為A支線、B支線、C支線等。如:10kV遠征路線#12桿A支線、10kV遠征路線#12桿B支線;多級支線的下級支線,以上級支線名加“?”下級 T 接點桿號命名,如10kV遠征路線#32?2桿支線。
②單獨命名(即僅與所屬上一級線路(或支線)的連接關系結合地名、供電區域等信息命名),由“上一級線路名稱”+“T”+“支線名稱”共同組成完整的支線名稱。如: 10kV遠征路線T北苑支線,10kV北苑支線T馬路分支線(馬路分支線為北苑支線的分支線)。
6 檢查與考核
云南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調度中心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監督檢查與考核廠站和線路命名規則的執行情況。
7 附錄
7.1 附錄 A(規范性附錄)廠、站命名工作管理流程
7.2 附錄 B(規范性附錄)新設備調度編號和線路命名管理流程
7.3 附錄 C(資料性附錄)三或四端 T 接線路命名示例圖
7.4 附錄 D(資料性附錄)多端 T 接線路命名示例圖
附錄 A(規范性附錄)廠、站命名工作管理流程
附錄 B(規范性附錄)新設備調度編號和線路命名管理流程
附錄 C(資料性附錄)三或四端 T 接線路命名示例圖